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两年来,我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作了很多大胆尝试。最得意之作,我感觉是在用人方面。两年来,院党组先后通过各种方式提拔、重用干警19名,占全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于领导重视、考虑周全、程序完备,在干警中受到普遍好评,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开展,形成了风清气正人聚心齐的良好局面;同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较好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一、要有广纳贤才之心。三国时,一代枭雄曹操为广纳良才曾三颁“唯才是举令”;刘备也曾躬身三顾茅庐,恳求诸葛亮出山。清代龚自珍也说过“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可见,人才对于国家、对于社稷是如何重要,而对于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作为一名政法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广纳贤才之心。首先,要出于公心吸贤纳士。真正从心底想到要选人用人,为工作成效考虑,为干警切身利益考虑,同时为自身群策群力考虑。在用人上,绝不能给同志们造成其他任何瓜田李下之嫌。其次,要有求贤若渴的恒心和毅力。检察机关作为双重管理部门,涉及人员问题并非一个部门说了算,这时,作为检察长,不要指望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要有恒心和毅力,苦口婆心,不厌其烦,要相信功到自然成。三是要通过竞争上岗等适当的载体形式,尽可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减少不必要的杂音,不和谐的音符。要让同志们理解党组的良苦用心,支持院党组的安排,全员参与选人用人活动的开展。
二、要独具识人慧眼。识人是用人的基础,也是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的体现。所谓“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说的便是高超领导水平的缩影。党的十七大指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基于此,要做到识人,首先要看重一个人的“德”。德为才之帅。只有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领导干部。试想,一个道德败坏、打父骂母的逆子怎么能成为一个受人尊崇的领导?其次,要有“才”。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要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坏事。要能够把/工作做好,把领导交办的事办好,让领导把你放在这个位置上放心得下。第三,要有“公信度”。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用人上,不要一提到这个人,别人就会摇头,或者说不怎么样。如果起用这样的人当领导干部,不仅会引起公愤,甚至领导干部的自身形象也会受到影响,甚至引起人们议论纷纷。
三、要做到因才施用。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身的优点,也有自己的不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在用人上,一定要因才施用,发挥每名领导干部的潜能。首先要给新任命的同志加任务,压担子,放权力,使其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在工作中,继续考验其领导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检验自己识人用人的得失。其次,要扬长避短,因才施用,注重发挥每个人的长处。要像秦始皇那样任用商鞅成就统一中国大业,像唐太宗那样,用“房谋杜断”,开创了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贞观之治”。每个人能干什么,最适合什么工作,一定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这样,调配起人才来,才会得心应手,才会形成整体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要理解包容扶持干警。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每一名渴求进步的同志,选拔到一定的领导职位后,都迫不及待地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能,这时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不足,作为领导,一定要理解新提拔的同志,允许他们犯错误,要多帮助扶持他们继续走下去。
四、要有容才之量。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见,人才是普遍存在的,而能够发现人才、用好人才的人并不多。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惜才之心,用才之能,容才之量。为什么有的单位人才层出不穷,工作生机勃勃?为什么有的单位人才空空,工作死气沉沉?关键是人是决定因素,人才没用活。在用人上,领导干部还要有容才之量。不能嫉贤妒能,怕新提拔的同志超越自己,要给每名同志创造机会,给金子闪光创造条件。我在多次会议上说过,希望给每个同志的政治成长进步创造机会和条件,并真诚地希望你们走出去、超过我。其次,要做到用人不疑,不能三心二意。要相信新提拔的同志,同时相信大家的眼光,相信自己的识人用人能力,毕竟,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馆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任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