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中共馆陶县委根据河北省邯郸市《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张鲁军同志任职的通知》(邯政法字[2017]117号),张鲁军同志任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7年11月22日,根据中共馆陶县委组织部《关于张鲁军同志任职的通知》(组干字[2017]31号),张鲁军同志任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