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驾,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5种危险驾驶你知道不
1、非封闭小区内醉驾 可能危害公共不特定人群
2011年6月,廖某外出与同事聚会后回到小区,发现三菱汽车停放位置离自家单元楼有一段距离,决定将车开到自家楼下,倒车时与旁边的汽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被撞车主报警。经鉴定,廖某血液酒精含量大于300mg/100ml,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000元。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付昊介绍,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只要小区不是全封闭性的环境,都属于开放性小区,危害可能涉及公共不特定人群,因此,廖某的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隔夜醉驾 按照醉驾同样追究刑责
2012年6月11日晚,魏某与同事喝酒至次日1时许,12日5时20分,魏某驾车驶入公交车道内,被后面驶来的公交车追尾。经鉴定,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6.06mg/100ml,处于酒醉状态。
付昊介绍,魏某休息4小时后,属于“隔夜醉驾”,但其体内酒精尚未完全代谢,仍处于醉酒状态,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3、公务员醉驾 一律按照实体刑进行处罚
2011年5月20日,身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罗某,酒后驾驶有明显公车标志的车辆将驾驶电动车的苏某撞伤,罗某下车查看后,驾车逃离,苏某报警后,交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其单位找到肇事车辆,并将罗某抓获。经鉴定,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3.2mg/100ml,属醉酒状态。法院对其作出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罚款5000元的处罚。付昊介绍,公务人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按照实体刑进行处罚,而且一旦入刑,将随之开除公职。
4、醉驾肇事逃逸 按每小时每百毫升10毫克标准推算肇事时酒精含量
检察官介绍,对于肇事后逃逸,等酒醒后自首躲避酒精含量检测的,交警部门会根据肇事时其他走访证据,并按照每小时每百毫升10毫克的标准推算肇事时酒驾司机的酒精含量,也就是说比如1小时前肇事,归案后,如果你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70mg/100ml浓度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以此类推。
5、混淆醉驾事实 按主观故意逃避处罚行为从重处罚
检察官介绍,在网上有网友发帖说,酒后驾车遇到交警检查时,可以将车停在路边,当交警的面喝酒,然后下车不再开车,以逃避交警的处罚。对此,检察官表示,对于混淆交警血液检查结果的,处罚部门将视此情节为逃避处罚行为,而且存在主观故意情节,将从重处罚。处罚部门仍然会进行现场血液测试酒精浓度,并根据实际测试含量作出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