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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38日在馆陶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玉良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4年,馆陶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馆陶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注重办案质量,努力提高办案的整体效果。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013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1109人。提起公诉81件106人,收到法院判决6287人。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突出打击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普通交通肇事案件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作出不起诉22人。三是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和涉检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89113人次, 受理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加强和改进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基础上,加强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加大对监外执行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针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并纠正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2次,均被采纳。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市院的工作部署,我院结合实际,努力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服务发展、取信于民。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7人,其中,贪污案件11人,受贿案件11人,单位行贿案件15人。所立案件大要案26人。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3人。在打击行贿职务犯罪、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百日亮剑”行动中,受到市院的通报表彰。

  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我院立足东部小县实际,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次,预防宣传3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预防4个,对15个新民居建设示范点开展预防调查,接受行贿档案查询214次,与36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规范了预防教育基地建设,认真落实了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三)强化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一年来,我院加强了对各项诉讼活动的监督,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维护了法律尊严。立案监督工作,共开展立案监督3238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口头纠正8件次,追诉漏罪5起,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34人,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8人,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3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1件,改判1件。审查起诉环节纠正侦查违法11件,审理违法7件,提出量刑建议33件,法院全部采纳。民行监督工作,民行部门依照职权对有关部门发出不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份,提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4件,配合市院起草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在全市联合下发了该《办法》。我院与县法院又联合出台了《关于民事调解案件监督的实施意见》,既加强了相互联系,又落实了民诉法的基本原则。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强化日常巡视检察和安全防范检察,对看守所将已决犯和未决犯混押、交付执行不及时及留所服刑等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件。认真落实“提前预警、到期催办、超期纠正和责任追究”的纠防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法院提出口头建议15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书2次,督促加快办理力度,杜绝超期羁押。通过以上诉讼活动监督,有效保障了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打造一流的业绩,就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基、兴业之本。一是大力加强班子建设。把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靠班子的凝聚力影响和带动干警。开展了“学习、工作、办案、勤政、廉政”五带头活动,使每一名班子成员成为干警学习的榜样,效仿的楷模。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院形成风清气正人聚心齐的良好工作氛围。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规范了机关管理,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二是政治学习常抓不懈。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日,发挥党组中心组、党小组的优势,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培训研讨相结合,确保政治上清醒,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立场明辨是非。三是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结合“为民务实清廉”和 “素质提升年”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在学习、工作、办案各个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绝不允许触犯法律、纪律、禁令的“高压线”。坚持和谐检察理念、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坚持为干警体检、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等,对干警时刻体现生活关心、政治关爱,不断提高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四是关心青年干警的成长进步。近年来,我院先后招录十余名干警,对他们的成长进步,站在为检察事业培养储备人才的高度,科学规划,合理用人。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干警任命法律职务,并对他们坚持多岗位锻炼。现在已有8名干警任命为检察员,有6名年轻同志被任命为中层干部。他们已经成为检察队伍的一支生力军。我院关心青年干警成长进步的做法,被省检察院介绍推广。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和检察文化建设。按照省、市院关于干警轮训工作的安排,我院组织6批次人员参加了各类培训。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采取逐项考试、综合考试、分口考试的方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此外,我院还大力倡导检察文化建设,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先后有53篇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国家级采用14篇。

  三、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六个专项行动,推动整体工作上档晋位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经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我院圆满完成了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广大干警受到了一次群众路线的深刻教育,灵魂接受了群众观念的洗礼,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群众观念得以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深化,坚守职业良知、严格执法为民已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将领导干部正风肃纪、各科室提质增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查处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开展好违法减刑等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六个专项行动贯穿于开展群众路线的始终,落实到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始终。《河北法制报》对我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工作成绩大篇幅予以了报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监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关怀、关爱检察工作发展和进步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整体工作开展不平衡,缺少特色创新和品牌工作。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修改后的两法还不完全适应。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不多,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安排

  2015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强县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确定了2015年全县发展战略目标。这次人代会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全面学习和领会好会议精神,拓宽思路,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履行检察职能中创新服务发展举措,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强县服务。

  二、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努力使检察工作体现执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

  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法治馆陶建设。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县中的角色定位,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针对2014年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工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人权司法保障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本次人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制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带领全体干警,全面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强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