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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院监所科以更名为契机全面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时间:2015-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北省馆陶县院监所检察科按照上级精神,经县编办批复于2015年8月5日已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申玉良检察长经常调度研究监所工作,特别是高检院关于监所更名会议后,多次强调要落实好高检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近日,院监所科以更名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实现传统监所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转变。

  1、深化传统监所检察工作。

  (1)做好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该院监所科针对看守所交付执行不及时、在押人员超时劳动等违法现象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有力促进了看守所规范执法。

  (2)做好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该院监所科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核查矫正档案、核查社区矫正人员,通过查看核对,针对档案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杜绝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

  2、拓展职能,加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

  (1)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院监所科今年共向办案单位提出羁押必要性建议8件8人,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其做法一是制定羁押必要性评估量化表,实行定期审查制度;二是重点审查案情简单、争议不大、风险较小的案件,稳妥进行审查工作;三是及时审查,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四是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变更强制措施。

  (2)做好交付执行检察工作。今年针对县法院2件3人交付执行违法、没有及时交付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促使县法院及时移交县司法局纳入社区矫正。

  (3)另外对于新增的检察业务,如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业务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