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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院狠抓“三个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促廉洁
时间:2015-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狠抓“三个建设”,强化“三个监督”,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为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提供保障。

  狠抓内部制度建设,强化防范监督。该院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队伍、业务、检务保障等机关管理制度,使责任更加明晰、工作量化更加具体,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全院干警做到动有规、行有矩,机关管理和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制定了执行监督办法,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执行监督小组,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了干警廉洁自律制度,在认真执行高检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同时,强化《廉政准则》、检察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的宣传和执行,要求干警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自己廉洁从检、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狠抓监督行为建设,强化办案监督。该院突出以办案为监督重点,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做到全程监控。在办案前实行备案登记监督。由内部督查部门从刑事案件收案即开始监督,使案件监督的时段由收案后监督转变为收案前监督。在办案中实行跟踪监控。坚持对每一起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进行跟进监督,对办理的自侦案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监督透明度。在结案后实行跟踪回访。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办结的案件都进行回访考察,通过询问当事人、相关人员,征求对办案人员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案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一案一卡”制度,要求办案人员每办结一起案件,认真填写“廉洁自律卡”,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送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狠抓外部渠道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该院坚持把社会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平台,采取“一联系、两报告、三主动”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联系,即坚持与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每年向人大报告一次工作;两报告,即凡是重要工作都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报告;三主动,即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工作、执法检查以及对检察人员的监督考核。主动向社会征求对干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