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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窨井盖问题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愈发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检院对此高度重视,5月,高检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四号检察建议”下发后,馆陶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市区街道、人行道、广场、主要交通道路上的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井盖缺失、破损、砌护基础松动等问题用照相机、手机等拍摄设备拍照、摄像,收集固定证据,厘清建设、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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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摸排情况,我院邀请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就窨井盖的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金河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并共同学习了高检院《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近年来涉窨井盖问题典型案例,同时对摸排到的井盖总体问题进行通报。参会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也对本单位窨井盖管理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表示要明确井盖产权职责,加强对道路井盖的日常巡查及养护管理,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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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郭金河副检察长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井盖虽小,涉众必慎,窨井盖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 

 

 

馆陶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