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馆陶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尚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健康强县战略目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力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全面强化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突出法律监督重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对于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各类高发、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6件142人,批准逮捕90件1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件168人,提起公诉115件167人。依法起诉公安部督办的栗某某等24人系列盗窃案、省院督办的闫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依法不批捕12件17人,不起诉9件10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组织,为扫黑除恶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先后开展宣传11次,共发布宣传信息67条,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8件。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经验做法被《河北法制报》、高检院刊发。三是严厉打击,效果明显。针对黑恶案件坚持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坚决深挖彻查,保证打击的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人,提起公诉2件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吕某某等27人涉黑犯罪案件正在审查起诉。案件的快速办理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配足人员,集中发力。在员额检察官职数有限的情况下,积极调配3名员额检察官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制定了《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二是争取支持,出台文件。主动向县委、政府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后,县委、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沟通,汇聚合力。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国土、环保、工商等14个部门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推动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大力宣传,提高认知度。先后举办“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保护环境“木兰有约”法制宣讲、“环境污染防治”研讨会等一系列活动,扩大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2万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5亩。

二、强化各项诉讼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监督立案10件10人,监督撤案3件3人,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15件,纠正侦查、审判违法41件,追诉漏罪8起,追诉漏犯21人,抗诉3件3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财产刑监督案件25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9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7件,监管场所全年无超期羁押和监管安全事故。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2件,其中执行监督类案件13件。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帮助瞿某某等8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40余万元,助力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件,公开案件文书135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12条,接待律师42人次。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省人大代表殷俊廷在《河北法制报》“代表委员议检察”栏目中提出的建议,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我院《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制度》被省院、市院转发推广。

三、紧密结合馆陶实际,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把检察服务落实到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积极参与扶贫脱贫结对帮扶、换届选举、后进支部转化、扶工助企、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完成了魏僧寨镇孙雷寨村两委换届后进支部转化;大力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五个一”帮扶和扶贫脱贫帮扶工作,为贫困群众送温暖办实事,扶贫帮扶工作受到县委多次表扬;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起诉环境污染案件2件5人;对世星化工、摩润根轴承两家企业开展“扶工助企”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支持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项目建设,对涉及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为征地拆迁扫除障碍,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突出抓住重点信访事项,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导入法律程序、运用刑事和解、开展司法救助等途径,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均按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答复。调动干警50余人次,为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县域稳定尽力尽责,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任务,全年未出现一例赴省进京涉检访。

突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未成年人宣讲法制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充分运用“心启航”未检工作室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功举办邯郸市检察机关“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我院的未检工作受到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邯郸电视台、邯郸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6人,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1件1人,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挽救、惩罚涉罪未成年人。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注重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领导带头向严处抓,保持政治定力,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以敢于担当的品格,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坚持责任追究向实处落,对完成销号的责任科室,视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反馈意见是否落实、制度是否执行,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坚持制度“笼子”向紧处扎,注重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上升为制度,构建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

注重抓好班子带头示范引领。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动和影响干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部署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广泛征求、虚心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和重点,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

注重抓好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季度班子成员与干警开展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抓好干警日常管理。对干警在岗在位、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发挥绩效管理软件平台的作用,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坚持考勤月通报制度,把平时考勤与年终绩效挂钩,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

注重抓好检察业务教育。利用“陶检论坛”,发挥业务精通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由检察官教检察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陶检论坛”15期,其中“领导干部上讲台”6期、“检察干警上讲台”6期,“专家学者上讲台”3期。“陶检论坛”教育培训经验被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刊发。积极推荐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进一步开拓思路,开阔视野,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和整体素质。我院举办的“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实训对抗赛中荣获一等奖。

注重抓好文化育检。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界的艺术家,围绕检察工作特点创作作品,全力打造独具馆陶特色的检察文化长廊,充分展示和传播检察文化新理念。对于活跃氛围、陶冶情操、提高品味、弘扬正能量,对于推动检察队伍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读书提高你我,知识改变人生”主题活动,全院形成了“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风气,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下了基础。

各位代表,2018年,全体检察干警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显著,综合考评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干警马艳静设计的“检察文化节”LOGO被河北省首届检察文化节采用并获一等奖,6名干警被省市院评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机关人员、人才、经费不足等问题急需破解;干警的专业化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健康强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鼎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委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城乡公共安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障人权。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监督,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线索搜集力度,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使命。重点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和“陶检论坛”等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本次大会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和代表联络制度,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坚定检察自信,创新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优质的监督实效、更加严明的工作作风,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健康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