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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馆陶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胜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我院被评为邯郸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1名干警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新时代“冀青之星”荣誉称号。

一、强化政治引领,理清工作思路,全力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活力新城、魅力馆陶建设的第一年,检察院深刻学习践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从四方面抓好落实:

(一)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纳入院党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原原本本学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二)定位职能谋划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细化、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新举措、新方式,进一步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一个战略定位、一个发展布局、三大主攻方向,五大发展目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以优质检察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严明纪律建强队伍。不断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推动馆陶检察事业发展再创新业绩。

二、围绕全县大局,强化检察担当,踔厉护航中心工作向上向好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优质检察服务保障馆陶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多举措做好安保维稳。制定了《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应急分队,全力落实各项维稳工作。对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进行重点排查,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值班值守,启动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做到“有事及时报、无事报平安”。

(二)尽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分析乡村治理薄弱环节,选派基层工作队参与乡村专项整治。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结合我县实际严惩非法集资、网信诈骗等高频发犯罪。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网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强化与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动配合。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等犯罪活动,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供应链。持续推进护航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检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8次,协同生态环境、水利及乡镇积极整改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三)高质量开展为民服务。累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1件,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0项,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60余件。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1人次,发放救助金5.5万元,群众在司法救助中充分感受到检察温度。组织干警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全体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受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进行法治授课。深入集市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更好了解群众需求,真正将检察服务延伸到了“基层末梢”,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全方位护航民企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对涉企业家的职务犯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救济机制合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缓犯罪对县域经济和涉案企业损害,帮助企业筑牢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远离刑事犯罪风险。我院对某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积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经营,保障了300余名职工的就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全身心投入抗疫防汛。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在我院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抽调20余名干警投入疫情防控一线,摸底数,排风险,守卡口。全体青年干警主动投身防汛护堤一线,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查看卫运河水势,守护堤坝安全,关键时刻彰显检察力量。

三、聚焦核心业务,持续固本强基,积极推进检察业务均衡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作为重要目标,狠抓业务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健康稳定开展。

(一)刑事检察监督专业化,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把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作为推进社会平安建设重要手段,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104件143人,批准逮捕77件103人,不批准逮捕28件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6件253人,提起公诉162件187人,依法不起诉47件56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164件186人,有罪判决率100%。发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公安机关均予采纳并整改。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192件200人,提出量刑建议168人次,采纳率100%。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针对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交付执行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3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督促法院移交立案执行8件。

(二)民事行政监督精细化,执法司法更加规范有序。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坚持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支持起诉3件。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审查3件。深化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与人社局、司法局建立了线索通报和移送机制。精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其中,办理的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在全市检察文书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文书。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三)公益诉讼监督特色化,公益保护更加深入民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县林长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被《河北法制报》刊发。联合大名县检察院、魏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大运河保护联合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对县内红色英烈碑亭和9处河北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实地勘查,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形成保护合力,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四)推进落实司法保护,“护未”行动增实效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定向保护。以“心·起航”未检工作室和关护帮教基地为依托,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检察制度,提供法律援助6次,开展社会调查12次,组织亲情会见4次,封存犯罪记录8人次,提出检察建议8件。

(五)坚决铲除黑恶毒瘤,筑盾亮剑保平安。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全面总结三年来扫黑除恶斗争案件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办理、诉讼监督、案件会商、工作衔接和综合治理六方面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统筹抓好常态化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纪法衔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共办理黑恶案件2件8人,提起公诉2件8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六)主动回应阳光检察,推进公开促公正立足职能,积极探索为人民服务的途径和手段,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召开刑事申诉听证会4次,接待来信来访23人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召开司法救助听证会4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活动31次,接待律师 40人次,办理律师预约6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1条,法律文书208份,实现信息公开100%。

(七)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回应关切稳民心。持续抓、长期抓最高检一号、三号检察建议。联合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会议纪要》;10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护航少年成长”等法治宣讲40次。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网信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次,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金融犯罪专门办案组,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金融违法犯罪,已批准逮捕7件8人,起诉14件14人。在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过程中,切实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要求,在办案中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并做好追赃挽损及群众安抚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夯实思想基础,全面正风肃纪,扎实推动队伍素能提质增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紧扣“三个环节”,聚焦“四项任务”,做到学习教育、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覆盖,顽瘴痼疾全面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检察队伍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素质能力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政治建检,持续在学习教育“力度”上下功夫。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承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党员活动室、检察干警上讲台教育培训活动等平台,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研讨交流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心存戒尺,不碰底线,不触红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理清工作思路、忠诚履行职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推动成果转化,持续在自我净化“深度”上下功夫。坚决克服过关心理,进一步健全从严管党治检、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持续正风肃纪,共开展党史教育16次,谈心谈话42人次,自查问题13个,提出解决思路举措6条。统筹“当下治”和“长久治”,推动教育整顿常治长效。制定了《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实施方案》《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员额检察官办案监督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

(三)践行初心使命,持续在为民服务“温度”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各项便民利民创新举措,积极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努力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办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加大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打通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全面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评议案件26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化解信访隐患,进一步增强检察公信力、透明度。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馆陶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唯实干不负韶华、唯奋斗不惧风雨。面对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部分检察干警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干警政治站位还不够高,队伍业务素能还有待提,服务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本领还不够强,案多人少的矛盾还很突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重视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魅力馆陶的关键之年。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聚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1135”总体思路,大力弘扬“担当、务实、包容、奋进”的新时代馆陶精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魅力馆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稳进”,切实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政治自觉。围绕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1135”总体思路,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更好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法治手段持续强化生态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以高质量检察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深化“落实”,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坚持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为主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动仗,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是努力“提升”,切实增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促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本能力,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深化“转提比作”活动,坚持事争一流、唯旗必夺,以科学管理推动理念更新和作风转变,打造更高水平的馆陶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检察机关重任在肩,使命在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大力弘扬新时代馆陶精神,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以新的担当履行新的职责和使命,以新的成绩回答新的需求与期待,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魅力馆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