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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4123日在馆陶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胜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馆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

一、心系中心工作,扛牢政治责任,在主动服务大局中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馆陶实践

始终牢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服务高标准平安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8172人、提起公诉237309人。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912人;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7290人,提起公诉10015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扫黑除恶办案机制的意见》等3项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涉黑恶案件高标准办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协作,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2人,全部提起公诉。

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安商惠企”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支持和护航企业发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45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办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38人,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广泛纳谏,召开座谈会、交流会3次,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等市场主体40余家。深入检视整改,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完毕,调整、修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8条,制定完善相关机制4项。优化服务举措,健全检企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送法进企”等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

助推高水平社会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依法不批准逮捕92人,不130人。积极担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依法适用370人,适用率86.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一审服判率100%,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案件,有效少社会对抗,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促进被建议单位堵漏建制、提高治理能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25次,促“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防范养老诈骗”“扫黑除恶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50余次。我院干警自编自导的防范养老诈骗微电影《空巢计》荣获“长安杯”全省政法“三优”新媒体作品奖并被中组部《共产党员网》选取为全国远程教育平台地方特色教材。

二、恪守为民初心,践行人民至上,在解民忧纾民困中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以检察之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县检察院结合我县实际,聚焦“四个领域”“八个一批”要求,重点开展以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突破口,以特色小镇环境整治和卫运河、永济河治理为小专项的“1+2特色监督”,从“小切口”入手,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大作为”。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5件,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通过办案修复被损毁、非法占用的耕地4.4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70余吨。扎实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主题宣传月活动,在公主湖公园、筑先广场、七一大桥省界道口等多地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发放宣传海报1000余份,结合我县非遗文化四股弦创作“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戏曲作品。真正让“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成为守护馆陶蓝天碧水净土的特色品牌。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以检察之为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践行“群众工作无小事”,全力以赴办好民生案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8人,涉案金额206万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关注农民工“烦薪事”,通过支持起诉为6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4万元,切实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机制,联合团县委、妇联、民政等部门构建多元救助格局,救助案件当事人2510.5万元。

以检察之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1017人,起诉71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件4人,不起诉34人,附条件不起诉46人,向28名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在民政局、陶山中学等8家单位,建立集线索发现、法宣传、家庭教育、临界预防、心理疏导、帮教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宣传教育30余次,“法治宣讲进特殊学校”等相关做法被河北电视台报道。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在依法能动履职中绘就平安法治馆陶和美画卷

始终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公共利益。

刑事诉讼监督推深做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5项机制,释放检警监督协作新动能。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协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2件。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纠正漏捕、漏诉23人,监督立案23件,监督撤案3件,促进侦查机关自我纠错、严格执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采纳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定期对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进行走访巡查,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严守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跟进。坚持“精准监督、能动履职”,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法律主体衔接配合协作,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1件,其中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12件,均提出监督意见并得到法院支持。

行政诉讼监督深耕问效。坚持“我管”促“都管”,强化穿透式监督,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同步进行实质性化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2件,已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件,提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检察务实创新。认真履行保护公共利益职责,聚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公共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回复整改率100%。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两名销售假药损害消费者权益被告,诉请惩罚性赔偿金400余万元。办理一起违规倾倒处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依法追偿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费用396.04万元。招募20“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相关经验被国家《林长制简报》刊发,并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书面批示推广。

四、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担当作为,在深化从严治检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始终牢记“打最硬的铁,须是铁打的人”,以更高站位、更大担当、更严作风强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培根铸魂政治立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领导班子采取封闭式学习、互动式交流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12次,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13次,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通过举办诵读红色经典、读书成果交流会等形式,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入心见行。以创建“党建标准化示范院”为抓手,不断丰富支部党建活动形式,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政治轮训等活动12次,“红照馆检 正义先锋”荣获县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守奉献底色,组织干警参与创建文明城、植树造林、扫雪破冰等常态化志愿服务,在服务大局中守初心、担使命。

夯基固本素能强检。持续开展“陶山论检”和“青年干警上讲台”活动,不断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以“四大检察”需求为导向的正规化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组建“1+1+1”专业办案组,运用“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实训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各类学习讲座30余次,干警办案理念、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示范院”创建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展示交流。2名干警在第十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中分获一、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三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最佳辩手第一名,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在援疆工作中被评为2023年度优秀检察援助干部。

正风肃纪从严治检。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时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抓基层、抓基础、抓规范、抓提升”活动,常态化整治“庸懒散粗拖浮”作风顽疾,通过党组会、干警大会、部门例会等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开展廉政谈话60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24次,推动形成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

五、秉持开放透明,做实阳光检察,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持续深化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开放透明的检察公共关系,始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赠阅《检察日报》《方圆》等检察刊物。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活动64次,确保接受监督更加规范高效。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推进、每季度分析通报、半年述职汇报、全年考核激励机制,引领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加强案件全程监控和管理,向业务部门预警22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3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健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落实机制,有问必录”成为常态。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0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力构建和谐检律关系,最大限度为律师提供方便,接待律师47人次,打造律师“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阅卷模式,律师互联网阅卷13次。依托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客户端等公开各类检务信息300余条,30多篇检察动态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检察工作透明度、认可度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馆陶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及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成绩固然可喜,不足更须检视。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新征程下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服务馆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不足,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是干警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落实。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馆陶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以更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心怀“国之大者”,找准“检察之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检察业务工作,不折不扣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二、以更优检察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大局作为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的基本方向,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纵深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守牢安全底线。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力度,拓展涉案企合规改革工作实效。依法参与各类风险防范化解,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诉源治理,推动法律监督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以更实工作举措,服务民生福祉改善。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检察情怀,紧盯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做到为党尽责、为民解难。

四、以更新履职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发挥行政检察实效,持续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精准规范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动馆陶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支撑。

五、以更强素质能力,强化检察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强烈的担当。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做实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让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底色。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出发。馆陶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县委和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于新起点上再启新程,奋力开创馆陶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局面,为服务保障馆陶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